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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chapter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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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番外:《誓言》

    这一年秋天,连续的阴雨绵绵。

    慕一洵静坐在床沿,看着干枯如柴的母亲,深远的眼眸带着沉重。

    按慕衍的说法是,肝癌细胞随着血行转移至肺,肾,骨及脑,而临床80%的肝癌病人因为各种原因不适应手术治疗,依靠非手术的化疗,效果甚微。

    慕母的日子并不长久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他天天守着母亲,为她吃药,喝汤,擦身,按摩,而慕母大多时间都闭着眼睛,对他不理不睬,他也无所谓母亲冷淡的态度,依旧亲自在床前侍奉,终于有一次,慕母将喝下的汤汁和胃里的秽浊一股脑地吐了出来,沾上他干净,熨帖的袖管和手背上,他眉头都不皱,放下碗,扶着她起来,帮她拍背,顺气,再用帕巾给她擦嘴唇,一切都很自然,没有半点迟疑。

    慕母看了他一眼,轻轻地叹了口气,想说什么却没力气。

    她曾无数次想过自己弥留之前会是谁陪在自己身边,也许是管家,也许是护工,也许不知名的人……但绝没想过是自己的儿子。

    她和他的感情一直疏离,在他四岁以后就不去抱他了,他独自成长,远比同龄人早熟,聪慧,沉稳,懂事,清楚自己在做什么,要的是什么;他从不依恋她,也不需要她。

    作为慕家的独子,她欣慰他的优秀,但作为儿子,她难免有些寂寥,他离她很远,虽然是她自己先疏远他的。

    她告诉自己,像她这样的大家族都是如此,父子,母子,兄弟,姐妹的关系都不会是亲密的,大家都明白自己的身份和职责,肩负的荣誉和使命,俗世那些欢喜,哀愁和他们无关。

    “你想说什么?”他贴近,轻轻帮她掖了掖被子。

    她摇了摇头,过了好一会才轻声开口:“你还和那个女孩子在一起?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他直言不讳。

    “她到底有什么好的……”她笑了笑,“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到再不能普通的女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需要得到这个世界最好的女人。”他淡淡道,“我觉得她好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她缓缓闭上眼睛,不再说一个字。

    房间里点着星洲水沉香,味道很浅,青烟在房间袅袅,有安神的作用。

    他见她睡下了,松开她的手,起身退出房间。

    下楼的时候听到门外传来的车声,他站在楼梯口,看见老管家,两位阿姨恭迎慕家老爷进门。

    准确地说,慕一洵很久没见到慕从诫了,从多年前和这位父亲闹翻后,彼此都没过问对方的消息。

    慕从诫还是原来的模样,好像一点也没变,最得体的灰色西服,高大挺拔,面容沉肃,眉心永远有一条淡淡的褶皱,一进来就给周围人一种逼仄感,仿佛周围的空气都紧绷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慕从诫开口,似乎对在家里见到儿子很不满。

    “妈病重了,我当然要陪在她身边。”慕一洵轻不可微地笑了一下,“倒是你,怎么来这里了?”

    话里带着不满和挑衅。

    “注意你的态度。”慕从诫说,“我是这个家的主人,这套房子是我的,你没有资格居高临下地对我说话。”

    多年未见,一见面还是剑拔弩张,倒不是慕一洵故意的,只是开口就不禁地带上了点敌意。

    这位父亲,永远英俊得体,优雅有风度,对女人慷慨大方,风流韵事无数,自从那位二十岁出头的外室替他生下一子后,他近日又和律政界的某位俏佳人打得火热,被媒体频频拍到手拉手共进晚餐的图片。

    唯有对自己的原配,他刻薄,冷漠又吝啬。

    “她的时间不多了,你现在赶来是准备做什么?”慕一洵冷声问。

    时间不多四个字刺到了慕从诫,他伸手从西服口袋掏出铁质的烟盒,直接掷向他的儿子。

    慕一洵没有躲,那个硬邦邦,棱角锋锐的烟盒砸在他额角,瞬间划破了他的皮,绽开一道犀利的口子,鲜血渗出来,他都懒得去擦,平静,淡漠地看着慕从诫。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你总用这样不认同,要反抗的眼神盯着我看,我很早说过,别管大人的事情,管好你自己就行。”慕从诫冷笑,“还是你认为,凭你现在的实力,可以对我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了?如果你没有放弃慕家继承人这一身份,或许还有点资格对我说两句,但你早放弃了不是吗?既然早就和慕家脱离关系,你没权利待在这里,现在立刻给我滚。”

    慕一洵径直走出门口,想起什么,又折回身,叮嘱了阿姨两句,阿姨点了点头,示意自己知道了。

    他对慕从诫无所畏惧,他离开只是不想在慕宅里和他再次发生冲突,他记得当年决定放弃金融专业的那天,他对慕从诫摊牌,也是在这个地方,慕从诫雷霆大怒,慕母第一次手足无措,掉下了眼泪。

    再者,他也心知肚明,慕母现在最想见的是谁。

    *

    慕从诫上了楼,推开门,走到床边,将目光投在几乎认不出来的妻子脸上。

    也就是在一瞬间,慕母悠悠地睁开眼睛,对上了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还是原来的模样,一点也没老,脸上也没有岁月的风霜,而她已经面目全非,她再次在心里感慨命运的不公。

    房间的水沉香到了尽头,散发出一点焦木的厚重味道。

    恍恍惚惚中,她又是第一次见到他。

    那一年,她还是筱淑昕,十七岁,芳华绝代,穿着一身紫色天鹅绒的公主礼服,提着裙摆笑着跑下楼,因为脚步急,踩空了一阶,她整个人往下倒,正惊恐无措的时候,一双干净,用力的手及时扶住了她,她投入了一个带着热热烟草味的怀抱,她的鼻子撞到了这个人坚硬的下巴,疼得不行,正气呼呼抬头,就看见了一张英俊逼人的脸。

    刹那,她的心就狠狠地动了一下,她从没见过长得这么俊的男人,脸上还带着一股冷漠和骄傲,和那些围着她转,谄媚的,急着献殷勤的男生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“你几岁了,怎么连走路都不会?”

    这是慕从诫对她说的第一句话,带着一点戏谑和不耐,原本伶牙俐齿的她竟一句蹦不出一个字,就傻乎乎地站在原地,愣愣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在慕从诫眼里,这位天仙似的尊贵女孩,脸红得夸张,像是一只煮熟的番茄。

    “喂,你的鞋子掉了。”他很随意地用下巴点了点阶梯上的那只属于她的水晶鞋。

    她还是愣愣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终于笑了,索性做一回绅士,俯身捡起她的鞋,吩咐她抬起脚,他帮她套上,她乖乖地听话,抬起脚,他看见她纤细白嫩的脚踝带着一条昂贵的钻石脚链,随着动作发出铃铃铃的声音,不禁呢喃了一句:“真美。”

    帮她穿好鞋子,他拿出口袋的帕巾擦了擦手指,然后闲闲地转身,闲闲地走了。

    而她的心像是被他摘走了,满脑子都是他。

    当时他是落魄的慕家少爷,她是H市如日中天的筱家的小女儿,两人的差距很大,她主动追求他的事情在圈子里传开后,那些又酸又涩的男人见到慕从诫后都会揶揄一句:“被筱家的小姐青眼有加,你的好日子就要来了。”

    他是非常骄傲,眼高于顶的男人,每每听到这样的声音都会冷笑,不回应一句,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,他无所谓什么千金小姐的青睐。

    他说到做到,她追他,他就是不理她;他有很多女朋友,偏偏不和她约会;他甚至和她的闺蜜,她的表姐,她的阿姨保持暧昧关系,对她周围的女生都体贴,照顾,保持绅士风度,不吝赞美,偏偏对她,始终冷冷的态度,不屑多说一句。

    其实他在暗暗享受,她跟在他身后,想尽办法讨好他,为了让他多看她一眼而使尽法宝,甚至出糗。

    但他更讨厌她每次出门都前呼后拥,有家佣和保镖时刻在她身边;他更更讨厌她身边追求者不断,她如众星拱月的女王一般,他更更更讨厌她没心没肺地指着橱窗里的一只el的包说:“这个样式的我凑齐了四个颜色,不知道下一季会不会再出新的呢?”

    对她,他的感觉复杂,他讨厌她的任性,骄纵,不可一世,却又忍不住暗暗关注她,平常他绝不会多理睬她,但听说她交了新男朋友,他会不动声色地出现在她面前,让她的目光再一次落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甚至在她订婚的前夕,他跑来,像是耍流氓一样,把她压在墙上,微笑地祝福她订婚愉快,却在底下偷偷拧她的大腿。

    结果如他所愿,她取消了婚约,闹得筱家一家子鸡飞狗跳,她被母亲狠狠抽了二十个耳光,躲在房间里哭了三天。

    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别扭,他永远不承认对她有感觉,时间久了,她对他也是恨得牙痒痒,但放弃又舍不得。

    都这么久了,不如再等……一等。

    终于被她等到了,整整十三年,她三十岁的时候,他答应娶她,当然不仅是为她,还有她背后的家族支持。

    他不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了,自然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,对他有利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聪明如她不会不知道他娶她的真正理由,但她无所谓,就算他为了其他九十九个原因而娶她,总归是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她本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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