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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三章尸鬼皇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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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个人从善良到邪恶的转变,往wǎng是一个不知不觉的过程。

    但一些关jiàn环节的选zé还是很重要。

    对阴长生来说,当他决定对一个婴儿下死手时,他已经开始这种转变了。

    但他自己并不以为然,他认为他是为"恢复天庭无上荣光"的理想而奋斗,为此可以不惜代价。

    焦延寿在世时已经发现,术法虽然可以驱神驭鬼,但无法形成对王朝的对抗性力量……既然天神的力量被封,几个方士力量算什么。

    但焦延寿想到了利用尸体的方法……每年有多少死人,如果把他们用起来,完全可以组成千军万马。

    焦延寿的晚年更多的精力投入其中。

    但他没完成。

    阴长生继续他的研究……呕心泣血,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。

    早在三代之治之后,王权对“天”、“帝”就已经不怎么恭敬了。《诗经》里,人们谈到天的时候,有时非常恭敬,如“昊天曰明,及尔出王。昊天曰旦,及尔游衍。”意思是老天爷最光明、伟大了,对咱老百姓的恩情真是没说的——客气得不得了;但有时又很不礼貌,就在同一首诗里,又说“天之方难,无然宪宪。天之方蹶,无然泄泄”,就是劝大家小心点,老天爷正没来由地给大伙降灾呢!简直就是说昊天上帝是个疯子,异变,害得老百姓都遭殃。如果单是骂还算好的,它至少说明天、帝在人们心目中还有点分量;有时候,上帝在人们眼里根本就不存在。《左传》襄公十一年记载了一次诸侯会盟,各诸侯国成立了一个国家间的经济合作组织,在会后发表的合作宣言中说道:在世界治政、经济持续低迷的时刻,我们几个诸侯国要精诚合作,开展自救互救运动,如果有谁背信弃义,就要被几百位祖先、神仙们痛殴至死,还要断子绝孙。这段宣言发的誓言够恶毒,可在几百位神仙中,根本就没有提到“天”、“帝”。

    春秋战国,百家争鸣,导致君权神授风光不再。在这些诸侯的眼里,“天”、“帝”就是个摆设,真要发誓,还是血脉祖宗古神更信得过。先民在这个问题上比较实际,“天”、“帝”虽然是一直供养着,但主要是做个样子,他们真正相信的还是自己的祖宗……古神化作人造神时候在人间留下的血脉。

    儒门祖师爷孔夫子编译的《诗经》里有很多祭祀祖先的诗,场面盛大,参加的人很多,而且祭祀仪式欢快、祥和,有一种跟祖宗唠家常的意思,从骨子里透着股亲热劲,这才真正是与自己一起吃喝玩乐的大佬。而一到祭天仪式,周王亲自出场,出场的是各级“尸”……作为周王的替身!

    绝地天通之后,凡人血脉稀薄,无法支持他们的自我意识直面古神,即便是人间天子也不敢亲身示范,于是他们以血脉旁支的六天官代为探索六天宫,当其中几个幸运儿……或者倒霉鬼发现六天宫,在千难万险闯入后,直面伟大的古神、战栗而臣服的时候,古神们所散发的能量就会接管他们的生命。

    而这个能量甚至透过王朝的教育体系和巫术天人合一感觉,自我延续的意识造成思维定势,仅有的几次泄露,造成了人间王朝的‘崩坏’,虽然崩坏的表现形式难以捉摸,战争、传染病、气候灾难、彗星撞击、甚至神之降临都是有可能的。但是从结果来看,一定会带来主宰世界的王朝皇族的大量毁灭。

    直到某一次的崩坏之后,西周变成了东周,那一次,显然变异成为了崩坏的表现形式。人间天子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失去心智,低级者会像行尸走肉一样撕咬人类,高级者则像获得了神赐一般,拥有不可思议的能力。但是不论怎样,它们,都只为毁灭而存在。痛定思痛,周天子发现了“尸”,那些自我意识崩坏却能服从着神之血裔命令的存在,他们成为了人间天子的化身和bīngqì,维系着岌岌可危的大周皇朝。

    而“尸”的副作用,就是需要食人饮血……饮姬姓血脉同源的血,这是大周皇族只能够勉强维持,而不能东山再起的根本原因……虽然周武王深谋远虑的分封同姓诸侯百国,但实在是远水不解近渴,那时候的人口基数不支持大量“尸”的存在,但这一切……在秦汉方士孜孜不倦改良之后再也不是问题,阴长生对大儒焦延寿等的风葬进行滴血仪式……这其实是一种血咒。

    可以使焦延寿等人在后来的降世中获得可怕的力量。

    同时,阴长生会因此付出代价……比如生命力或者神通的衰竭,甚至可能是后世变成一个普通人。但焦延寿没有告诉他,或者说:焦延寿也不清楚对阴长生到底有什么具体的危害。

    他只对阴长生说:儒者,从来不在乎流血……他们本来就是巫祝的一份子。

    从西周东迁,皇权衰微开始,人丁不兴旺的大周皇族就很少现身大庭广众之下,特别是很可能古神降临力量的场合,以“尸”为替身,以巫祝负责宣读祭祀辞,参与,整个祭祀场面庄严、肃穆,大家连大气也不敢喘。也就是在祭祖活动中,主持仪式的是祝和尸,周王并没有出场,只是在祭祀结束后设筵款待代替祖先享shòu祭祀的尸。态度虽然恭敬,但形式主义的意思是很明显的。

    唯有在祭天活动中,周王是亲自主持的,其他人只是跟在左右“奉璋”而已。仪式的庄重有时只能说明他们别有深意:毕竟,祭天仪式的治政意味要浓厚得多,只有天子才能祭天,也就表明只有天子才能与天交通,其他人是没有资格的。“天”、“帝”不过是皇帝们用来吓唬人的大棒。当然,古籍里还是有不少把“天”、“帝”捧得灵验无比的话,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里说起“天”、“帝”之“德”来滔滔不绝,唾沫星子横飞,什么“天命靡常”、“敬德保民”。严格地说,这些话其实只是后来人给自己祖宗脸上贴金,性质和修祖坟差不多。大家把这些话都算在“治礼作乐”的周公头上,其实这仪式更加古老有“来头”。

    “血”字之源,即在“祭所荐牲也”。上古文字“血”字的写法正是血滴人皿器之状。《诗经小雅信南山》有“荐其血管。”《礼记‘礼运》有“荐其血毛。”《礼器》有“郊血,犬飨腥。”《挪特牲》有“毛血告幽全。”《国语楚语’燃射父论祀牲》有“毛以示物,血以告杀。”《周礼春官大祝》有“隋衅,逆牲”,郑注渭:“隋衅,谓荐血也。”种种史料都表明,先秦祭祖之礼中存在着献血程序。宗庙之祭中,进荐先祖的程序,有“九献”、“十献”之说:“天于大冶,有二献,四时与赫,唯有九献。”《周礼春官大宗伯》:“以肆、献、裸享先王。”肆者,进所解之牲体,谓荐孰时也;献,献醴,谓荐血腥也;裸之言灌,灌以郡鬯,谓始献尸求神时也。祭必先灌,乃后荐腥荐孰。可以看出,血腥之献为祭礼之重要一环,那么何时献血呢?

    此是朝践节,当二灌后,王出迎牲,祝延尸出户,从于堂上,南面,迎牲八。豚解而腥入,荐于神坐,以玉爵酌醴齐以献尸,后亦以玉爵酌醴齐以献尸,故云荐腥也。裸献一朝践一献馈一醑尸为祭礼中的渐进程序。天子、诸侯祭礼,先有裸灌,献之礼即以圭瓒酌郁鬯献尸,尸得之沥地丽祭,而后乃迎牲;卿、大夫、士之祭无裸献,朝践之札,自荐熟始,谓之馈食。以天子、诸侯礼言之,第一献和第二献皆为襁灌,献。是九献之首。二灌之后是朝践之仪。所谓“朝践”,又名“朝事”,渭“祭宗庙荐血腥之事…。关于朝践的“荐血腥”,贾公彦疏渭“毛以告纯,血以告杀”,通过荐血而告牺牲已杀,然hòu荐新杀之牲体。其具体仪节是:第一,王出迎牲人庙。然hòu“丽于碑”,即将牺牲拴系在位于庭中三分之北的石柱上。宗庙之祭,“召逆牲而不迎尸”,一表示“别嫌”,二表示“伸尊”。杀牲前“展牲”、‘‘视摧”。瑟求“毛羽完具”、“毛色齐纯”、“刷治洁清”第三。工亲杀牲。太子和诸侯亲自“射:判、击豕”,如同夫人自舂其粢盛群,都是为“战战兢兢,以事百神”一第四,取血、毛、内脏及肠脂肪。“毛牛尚耳,鸾刀以刘,取悻、箭”。忡和髂,经学旧解或以为一物,或以为二物,大抵是祭牲的膏血和肠脂肪。取血、取毛之日的在于告幽全”,即用以告不神明,’主,用牲之生命鲜活,毛色纯洁。“贵纯之道也”。以告幽,表其内之无所伤;毛以告伞,表其外之无所杂”第五,向窜内神土荐献毛、血。谓之“毛血于室”。献毛之同时,庭中取箭之脂染合萧芗进行“燔燎”仪式,得其馨香,以期向上人之神“升酋,报阳”‘,滑之“升臭”。

    主祭者同时又将牲川洗于郁鬯,进行献祭。这‘稃序谓之“制祭”。随后转入馈食节日。《诗经小雅信南山》中,有“执其鸾刀,以启其毛,取其血骨”的描述,毛以告纯也。骨,脂膏也。血以告杀,借以升臭,合之泰稷,实之于萧,合罄帝也。孔颖达疏:先以郁鬯裸而降神,乃随从于后。以骅牡之牲迎而入于庙门,以献于祖考之神,即纳以告神,乃令卿大夫执持其鸾铃之刀,以此刀开其牲之皮毛,取牲血与腊之悻骨而退,阴长生几番考证,以上描述与礼书文本相合,可谓以《诗》证《礼》的显例。显然焦延寿没有骗他。

    同样是玄鸟血裔,一脉相传,周代宗庙祭礼的用血祭祭祀尸鬼的制度,在商代也曾经广泛实行,商代亦有迎牲之礼,谓之“逆羌”。“王于南门逆牲”、“王于宗门逆羌”,“君肉袒迎牲于门”、“及迎牲,君执矧,卿大夫从,士执刍”,悴、骨为一物,皆指肠间脂;而串即血,营当肠间脂。幽谓血也。”“此谓祝初荐血毛于室时也。血是告幽之物,毛是告全之物。告幽者言牲肉里美善,告全者言牲体外色完具,所以备此告幽全之物者,贵其牲之纯善之道也,言中善则好,外善则毛好也,很可能乃后世陵迟之刑的起源”、但不是“先杀而后割解”,而是先杀而后取血;也不是“先杀而后割解之”,而是以鸾刀取毛、血之意,表不刺破后取血,正之以《周易’归妹》中的“女承筐,无实,士到羊,无血”;谓之“议人”,即杀人取血,商周并不罕见杀人取血膏之祭,用途在于祭祀先妣庚和高妣乙……代表因为探索古神秘密,不幸化为“尸鬼神尸”的皇族血脉。

    商代存在所谓“血鼎”制度,即商王朝之贵族也享shòu血祭,采取的是“岁刿”之法。武丁、祖庚、祖甲、廪辛、庚丁、帝乙、帝辛商纣王等几个时期都稃在血祭之制。‘但杀牲取血并不全是用于祭祖,郊血,大维腥,三献艄,一献孰。是郊,祭天也。欠飨,袷祭先王也。三献,祭社稷五祀一献。祭群小犯也。娴,沈肉于汤也。一献。祭群小祀也。血、腥、焖、熟,远近备古今也。尊者先远,差降而下。至小祀,熟而已。可见祭祀用肉的差别在于:郊祀用犊,有血有肉;宗庙之祀用腥,即生肉;社稷、五祀三献,用煳,即沉汤肉;群小祀一献,用熟肉。方面,其祭礼的档次顺序足由尊至卑;另一方面,只有在祭天正祭时才血、腥、炳、熟阳者齐备。宗庙之飨于降神二献,后的毛、血同献“毛、血告幽全”,只是祭初告杀之礼,正祭时便有腥砸无血;而山:桤中的血祭“以血祭祭五祀”,也只存在于祭初降神,不在正祭之中。总之,宗庙大祭祀有两次荐血,初即血以告杀,与毛并荐,《礼运》云“荐其毛血”,《郊特牲》云“毛血告幽全之物也”是也。次为血祭,《郊特牲》云“血祭盛气也”是也、前荐与毛并荐,在初杀牲时,诏告于室中而不祭;后荐与腥并荐,唯血与毛,在制祭后,朝践三献前,于堂上灌地而祭。二荐不同。此注以血祭释隋衅,则宜指后荐言之。而贾《笾人》《司尊彝》疏谓荐腥时无血,故此疏亦举前荐告杀为释,不知告杀时诏而不祭,不得为衅也。……天地血祭,即《礼器》云“郊血”,是祭天神之荐血,以此推之,北郊、方丘、地示诸祭,亦当荐血。将祭初的降神之礼与正祭区别范围之内,前者是告杀,并以之诱神迎神——古神;后者是致祭享祖——人造神。

    血腥,鞣毛、刚鬣,嘉荐、普淖,据说都是为了“法于太古”或曰“反本修古”,即模拟绝地天通之前,先民“饮其血,茹其毛”的生活习性来安排仪式、陈列祭占,以求诱悦古神。初荐时是鲜血,正祭之荐时则是凝血。一是“盐”:“血醢也”,以血为醢则日监醢”,《周礼‘醢人》有准备盟醢之责,鱼血醢和肉血醢各一陶罐;鲜血曝露于空气中,在静状态下是极易凝固的。在今日乡间,岁末杀猪时仍然向血中撒盐使之凝聚,以便块状食用。在傣族等少数族裔,是将牲血与碎肉搅拌作浆状食用。一是“撕”:滑嘶血就是那种颜色赤黑,凝聚即将败恶之血……采集自“尸”……尸鬼的变质受污之血称为“蠛”,蠛,污血也。

    阴长生逐渐接受了,实际上血对于古神崇拜具有特别的意义。商朝时帝武乙、商纣尤道’,“为偶人谓之天神,与之博,令人为行,天神小胜,乃缪辱之。为革囊,盛血,仰嘶射之,命曰‘射天’。”。战国时期,宋康王偃也曾经盛血书囊,“射天管地”。被称之为凝神”、“与天帝争强”的武乙未得善终,被称为“桀朱”的宋康王也被杀身灭国。这表明,血对于先秦时期沟通古神时是巫师通天的法器之一,与玉同功。武王克商,向二位殷遗民询问商国是否有妖,其中一人答日:“吾国有妖,昼见星而天雨血,此吾国之妖也。”天雨血则大为不祥。是古神向人间世降妖的表现,所以礼制规定郊祀火申时,以荐为先!

    阴长生不在乎……为了理想,牺牲几年的生命算什么?所以他主dòng提出滴血。

    但阴长生其实活得挺长,长到造就了无数杀孽。事实上,血崇拜是世界各族裔原始王朝中普遍存在的模因现象,又是某些巫术活动的渊薮之一。周代祭礼仪的基本内容祭祖、祭天、祭地,大都可以上溯至商代。更进一步,从商模因的成熟程度来看,殷商的各类模因制度再向上溯,也当无问题,只不过“文献不足”,加之血液不易保存,考据发掘难于证实而已。无yí,从原始王朝到三代文明时期,血祭崇拜是源流分明的。在原始巫术中,对血的崇拜表现为看似相反的两极:第一类是血的禁忌,表现为不能让血洒在地上、要掩埋血迹、避免见到血迹等等,如《礼记曲礼上》所载,“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荚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”其掩埋之目的,为“此皆不欲人亵之也。”在祭祀时,血与祭器、祭服一样,具有神圣性和神秘性。

    先秦时,大家对“天”、“帝”的认识还有几分仰之弥高,到秦汉以后,发起造神运动来更是口无遮拦,五帝之上又抬出三皇,老实点的说三皇是伏羲、神农、燧人,多少还有点因头;好蛊惑人心的为了凑齐天、地、人三才,索性说三皇是天皇、地皇、人皇,每个都长着九个以上的脑袋,分别统治中国几十万年,这种说法简直就是把“天”、“帝”当作龙种、异种。从另一个角度看,这也许说明中国人根本就不需要这样的古神。在大一统王朝,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大,这种百无禁忌的大佬实在是帮不上自己的大忙,真正办事的都是管点实事的人造神仙,虽然嘴上说自己受天命做皇帝,但是后来的玉皇大帝什么的反倒都是人间皇帝封的。

    阴长生若有所悟,于是……他决定以身试法。

    用血地祭后土……颠覆轮回。

    一般意义上的地祭,与社祭并不相同,土地之祭分为三个层面:一是普遍性的后土之祭;二是一定区域内的社神之祭;三是有时与谷神相牵连的祭祀。后土之血祭,见于《周礼宗伯》。“以血祭礼稷、五祀、五岳。”社稷、五祀、五岳都是地祗一类,属于阴祀,故而享shòu血祭,对地祀的血祭,有专门的荐血仪式:“祭地以瘗血为先,然hòu行正祭。社稷五祀初祭降神之时已埋血。”祭地,对于地祗不是埋血而是荐血:“先荐血以歆神”,阴祀自血起,与阳祀天,自烟起,具有相同的意义,都在于以血气诱神。其具体做法是,“以血滴于地,如郁鬯之灌地也。”上下天神育理。地示言血,此宗庙六享言裸,是其天地宗庙皆乐为下神始,樘与裸为歆神始也。”在天、地、祖二大祭中,血用以诱神、歆神之功能相同,名称如出一辄,后来宋国用人祭社,也是殷商的旧俗,遭到臧武仲等人反对。说“司公其不飨售祭乎!”也就是说,在鲁国的社祭系统中。用人血祭社向无先例。然而,在东夷和南楚的社祭系统中,以人牲祭社算不得罕见。宋舟使邾文公用邮子于次睢之社,欲以属东荑。司马子鱼谏日:“古者六畜不相为用。小事不用大牲,而况敢用人乎,祭祀,以为人也。民,神之主也,用人,其谁飨之?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,义士犹日薄德。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,又用诸淫昏之鬼,将以求霸,不亦难乎?得死为聿!

    宋襄公想通过祭祀东夷社神的方法,来统合东夷诸同’“以属东夷”,遭到中原方士司马子鱼的抵制,除了当时已经萌芽的国族宗旨之外,子鱼的另一重要理由就是“用诸淫昏之鬼”,即视之为非当祀的妖神之鬼。恶乎用之?用之社也何?盖叩其鼻以社也。可见,用人于社时,井不注重杀人之功能,其要点在于取血,用其血来祭社。主要特征是以血涂物,“衅社”之礼却被直接解释为血祭。

    阴长生放下简牍。不久以前,贰师将军李广利兵败投靠匈奴,却在他略施小计之下,通过卫律的谗言,即将作为祭品被杀,现在,他步出大帐,这一次的血祭,就是他来主持。血社为以血祭社神,而常见于军中戮人于社主之前,如《周礼大司冠》:“大军旅,莅戮于社。天子亲征。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。有功则赏祖主前,小不专也;不用命奔北者。则戮于社主前。社主阴,阴土杀。亲主严牡之义也。’周人的血祭礼仪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袭商模因。周人灭商,“已杀纣,周公把大钺,召公把小钺,以夹武王,衅社,萏纣之罪:天,及殷民。”‘后来西周没落,成王东迁,又在新都用牲祭:“戊辰,王在新邑,罨祭岁,文王驿牛一,武王骋牛二。”通过这一衔接和过渡,才有千年以来的周朝运势。因为宗庙和社庙之祭均要用血,所以“社稷血食、宗庙血食”成为先秦乃至后代礼制,用以延续宗庙、保有国家。如《史记燕召公世家》:“社稷血食者**百岁,于姬姓独后亡”。

    《史记陈杞世家》:“后世血食者历三代”。《史记陈涉世家》:“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,至今血食。”相反,亡宗亡国则被称为“社稷不血食”、“宗庙不血食”。凡有物牲,皆称“血食”,《史记。封禅书》:“周兴而邑邰,立后稷之祠,至今血食天xià”,先秦祭礼包括祭祖宗庙,祭天郊祀、祭地社祭,及其它山川杂祀——都要用到血液,其功能与玄酒、鞣毛、刚鬣、嘉荐、普淖相同,都是为了“法于太古”或“反本修古”,他们的祖先是具有灵智的人造神,向他们荐血有助于其重返人世,重享旧时的饮食之乐——由“尸”来行使这一职责。血是诱神邀祖的道具。因此匈奴祭社之法与春秋时的东夷和南楚一样,重在以活人血祭其社神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阴长生一声令下,许多牲畜、汉军战俘人头落地,现场的血腥味,顿时弥漫得到处都是,仿佛这片地区变成了一遍血海一般,那些草原健儿的一身气血,几乎都被血红的气劲给完全凝结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白日做梦!”犹如铁柱撞金钟一般,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,回响在单于大帐的上空。

    几条人影被震飞出去,露出了里面惊魂未定的单于和侍从,还有一个细皮嫩肉的武将,正是兵败投降匈奴,却成为卫律谗言牺牲品的李广利!

    原本是被五花大绑的他已经奋力逃脱,这一下发力证明了他不止是会讨好大汉天子而已……只不过,李广利本人蹬蹬蹬后退了好几步,脸色一阵青白,显然是被爆发力反震得不轻。他反应的也快,立刻掇刀,就要劫持单于,却突然反手压低,挡下来身后如同神来一笔的一枪。

    刀枪交接,火花四散,李广利目眦欲裂:“卫律狗贼!”

    偷袭救主的卫律却也不好受,胯下马一声痛嘶,前腿临空,几乎像人一般直立起来,吓得他立刻将宝马勒回——这一下冲击的力量几乎都被宝马吸收,再怎么是大宛的千里马也承shòu不了,更可怕的是李广利的一刀,若是他动作缓了一些,非要死上一回不可!

    只是一击,自己就几乎死掉,这也让卫律暗暗心惊。

    本以为李广利只是靠着李夫人的裙带关xì才能够成为一军之主,现在看来,大汉天子果然有识人之明……不过无论如何,李广利可以说是自己逼反的,所以这一战他必须赢!

    而且,他也有把握能赢!

    连环两刀,先打飞了一名侍卫的冷箭,又挡住了卫律的冲枪,李广利自然也累得够呛,退了几步之后,用黑沉沉的环首刀撑住身体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

    早年锦衣玉食亏空了身体,反而是投靠匈奴以后惶惶不可终日,较高的警觉心让他时时刻刻都打磨身体,此时发挥了作用,虽然以步对骑吃了大亏,但李广利居然还是比卫律先回过气来,二话不说,提起环首刀就扑了上去。

    不过,卫律可不是奉行单打独斗的武将,一挥手,一排侍卫扑上去。

    “很好,这血祭的牺牲,就是要如此的生龙活虎!”

    而刚刚击杀了几位侍卫的李广利,在阴长生的声音响起之后,就感到了身后传来的无上杀意。身为曾经尸山血海之中生存下来的武将,他知道对方已经准备随时干掉自己了,不过事到如今,这位可不会准备如此束手就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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